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
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实施办法和学院情况分配名额,地理信息科学专业1名,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1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1名。
三、评选条件
(一)评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异,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的前5%;
3.毕业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最高等级奖,且获奖人排名第一,满足上述第1、3款条件,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受专业排名限制。
(三)学生特别优秀或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同时满足上述第1、3、4、5款条件,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专业的前10%,可申请为荣誉学士学位授予人选。本人需充分书面说明推荐理由,学院审核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议。
四、排序原则
1.全部满足五项基本评审条件,必修成绩位列专业前5%,按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国家最高等级奖,且获奖人排名第一,满足上述第1、3款条件,按学科竞赛加5分,总成绩=加分+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满足品德、学位授予、无挂科、毕业论文优秀条件,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列专业前 10%,经书面说明、学院审核后申报,排序置于常规达标人员之后,同等条件的按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排序。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上成绩单和获奖证书(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1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2.学院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审议确定拟评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4日前报教务处复审。
3.教务处复审。教务处组织复审,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学校终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审议,最终确定获得荣誉学士学位名单,颁发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2.各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名单汇总表
地理科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