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2026届普通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26-05-25浏览次数:10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

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实施办法和学院情况分配名额地理信息科学专业1名,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1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1名。

三、评选条件

(一)评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异,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的前5%

3.毕业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最高等级奖,且获奖人排名第一,满足上述第13款条件,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专业排名限制。

(三)学生特别优秀或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同时满足上述第1345款条件,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专业的前10%,可申请为荣誉学士学位授予人选。本人需充分书面说明推荐理由,学院审核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议。

四、排序原则

1.全部满足五项基本评审条件,必修成绩位列专业前5%,按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国家最高等级奖,且获奖人排名第一,满足上述第13款条件,按学科竞赛加5分,总成绩=加分+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满足品德、学位授予、无挂科、毕业论文优秀条件,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列专业前 10%,经书面说明、学院审核后申报,排序置于常规达标人员之后,同等条件的按必修课程正考加权平均成绩排序。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上成绩单和获奖证书(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61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2.学院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审议确定拟评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4日前报教务处复审。

3.教务处复审。教务处组织复审,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学校终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审议,最终确定获得荣誉学士学位名单,颁发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2.各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名单汇总表



地理科学学院

2026521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2.各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