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研发〔2021〕22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录取建议。
组 长:陈爽
成 员:苏布达、谢勇、赵林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
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纪检监督,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咨询、投诉和违纪违规情况反映。
组 长:殷跃峰
成 员:涂皛星、郑光辉、赵成义
(三)复试专家组
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思想道德水平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四)复试工作小组
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规模及复试安排组织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录取工作,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主动向学院纪检小组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
具体要求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
考生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指定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材料。具体时间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报名通知为准。
2.资格审核
对研究生院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学院复审,对不符合学院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复试。英语条件不满足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者名单,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进行信息确认、缴纳报考费等复试前准备工作。
三、考试与评价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资格审核、面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阶段(满分30分)
复试专家组通过对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申请者近五年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评价结论,给出审核结果。
复试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体格检查、最高学历和学位、“定向”资格、英语水平等信息进行审核,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等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资格审核阶段全程录音、录像。
(二)面试阶段(满分70分)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要求,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为了维持面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面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面试包括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 英语能力(满分10分)
包括两部分。一是考生随机抽取1道英语试题并朗读;二是根据专家现场提问进行口语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 科研能力(满分60分)
考生准备PPT介绍个人求学经历、学术经历、科研项目与成果及未来的学习计划,专家组结合之前的资格审核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
考生随机抽取4道试题,选择其中2道题目现场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所报考方向学科前沿的掌握情况。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及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面试专家组认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则认定考生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对于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考查科目由招生导师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与录取
1. 资格审核阶段与面试阶段由专家组当场打分,按照打分表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100分)=资格审核成绩(30分)+英语能力成绩(10分)+科研能力成绩(60分)。
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或导师意见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公布复试成绩
由学院公布综合成绩及各单项成绩并挂学院网公示3天。
3. 导师招生指标确定
根据学校下发招生指标数,综合考虑导师承担在研科研项目、在账纵向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等情况,另行制定分配细则,确定各导师招生名额,并面向学位点所有导师公开公示。
4. 拟录取名单报送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导师招生名额等综合确定考生拟录取结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及调档、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等相关工作,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四、申诉
为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录取质量,学院将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将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博士生招生纪检监督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5-58731187。
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研招办或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电话:025-58731201;纪委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5-58731002。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复试选拔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及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和各单项成绩等信息。
(三)有据可查
全程录音录像,评审内容、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均应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六、违规处理
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及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对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细则由地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