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3700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3S集成与气象应用”、“地表圈层与过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包括所报考导师在内),专家组成员须为博士生导师。复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科研潜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评定成绩。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的录入计算等工作。

4、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研究生院最终确定的名单为准。

5、为了维持复试的公平性,复试前学院召开复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6、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考查项目、考查方式及计分排序方法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听力测试自备无线耳机,耳机须确保能正常收听收音频率)、综合面试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1、复试满分200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英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测试并划定基本分数线。

2、综合面试分为:

1)教育与学术背景(共计40分)

考生通过PPT介绍自己的学术背景、近期主要研究、论文发表、科技奖励、主持科研项目、爱好特长等情况。提交相应纸质材料(材料清单和发表论文封面、论文首页、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提交材料清单电子版。自我介绍时间与专家追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问答部分(共计60分)

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3道试题并现场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所报考方向学科前沿的掌握情况。专家组成员

就具体问题进行追问。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综合面试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打分,按照打分表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或导师意见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对考生的要求

1、复试时间

1321日上午8:30-9:30英语听力测试(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2321日上午9:40 — 9:50签到、抽签、侯考。确定综合面试顺序,地点:雷丁楼N410

3321日上午10:00综合面试。面试地点:雷丁楼N408

2、考生面试要求

1)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时抵达指定的侯考地点。同时拷贝汇报PPT给考务人员。迟到15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由考务人员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后,由专人引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3)进入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和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交给考务秘书准备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沿专用通道离开,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有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

6)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公布考生成绩及录取基本分数线。

五、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主动向学院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六、监督和复议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七、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细则由地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地理科学学院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