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文件
地科发【2022】14号

关于给予张铭泽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各单位:
张铭泽,男,汉族,2003年11月7日生,湖南省茶陵县人,地理科学院地理科学类专业21级地理类3班学生,学号:202183670097。
该生于2022年5月19日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翻墙私自出校,且夜不归宿,返校后未及时上报学院和学校,严重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及校园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学发〔2019〕4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给予张铭泽严重警告处分,考察期为12个月,自发文之日计算。
地理科学学院
2022年05月25日
抄送:学工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22年05月2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