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文件
地科发【2022】10号

关于给予陆逸天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各单位:
陆逸天,男,汉族,2003年3月13日生,江苏省苏州市人,地理科学院地理科学类专业21级地理类1班学生,学号:202183670018。
该生于2022年3月23日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翻墙私自出校,离省外出,且夜不归宿,返校后未及时上报学院和学校,严重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及校园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学发〔2019〕4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给予陆逸天严重警告处分,考察期为12个月,自发文之日计算。
地理科学学院
2022年04月04日
抄送:学工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22年04月0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