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7年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作者: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1772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校研究生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培养需要,现制定我院2017年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收专业与条件 

1 复试及录取专业:3S集成与气象应用,地理学。

2、根据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考生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并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二、资格审查

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本校学生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5日;外校推荐至我校的学生,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材料(414387712@qq.com),材料提交后进行电话(025-58731462)确认,纸质材料来我院参加复试时提交。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2)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提交至地理与遥感学院院办公室(北辰楼307,毛老师,办公电话02558731462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 

1、成立地理与遥感学院免试生接收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免试申请人资格、组织专家进行复试、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2、复试方式:面试;

3、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办法:

1)由院免试研究生接收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命题及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2)复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按百分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接收。

3)申请人复试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在统一时间、地点进行,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当场测试,当场评分。

4)轮到进行面试的学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面试场地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同学在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面试是免试研究生接收的重要环节,免试研究生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综合评定,择优选择,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拟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合格的推免生,在接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锁定录取状态,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20161025前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地理与遥感学院。 

 

                                                        地理与遥感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地理与遥感学院2017年免试研究生接收领导小组:

      组  长:高志球

      副组长:沈润平

      成  员:梁  成、薛丰昌、王国杰